13601242728 蒲老师
代理吉林省企业申报2010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 计划项目
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
计划项目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
为了做好2010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承担过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县(市)和农业比重占70%以上的城区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条件
1、项目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领导重视,党政主要领导能够亲自抓项目的实施。
2、项目实施的主体是地方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管理规范,具备必要的工作基础和能力,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3、申报的项目要有科技含量,有技术依托单位,依托先进成熟的技术,并具有技术转移应用的人才保障和行之有效的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保障。
4、与县域特色经济和农民增收需求紧密结合的主导产业、能充分体现区域特色资源与优势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
5、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社会投入,并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6、辐射面强,对周边或同类县(市、区)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能够增加财政收入、农民收入的项目。
7、能加快县域科技进步并对经济发挥较好的支撑作用。
8、各县(市、区)的项目当地有资金投入,有保障项目实施的配套经费。
9、获国家科技进步考核通过的县(市)优先支持。
10、着眼于延长产业链,带动一定范围的农民增收致富。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政府关于申报试点县的文件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附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经费预算
3、县(市、区)政府与技术依托单位双方合作的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支撑技术依托单位实施技术的经费比例或数额)
4、实施科技项目名称、具体内容和有关技术证明
5、牵头龙头企业的资质、在主导产业牵动作用、及现经营情况简介
四、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
1、书面材料一式十二份连同电子版
2、受理时间:2010年3月20日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星火办联系人:张梅
代理吉林省企业申报2010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 计划项目***项目代理申报咨询电话:010-580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