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安徽

安徽

专业代理申报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
添加时间:2011-8-4 13:13:3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安徽省发改委
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8月25日前
咨询电话:010-58090759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项目具体如下: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已获得国家或省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拟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专项及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二、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请各市发展改革、财政主管负责同志严把项目申报关,要实地调研,认真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的真实性、技术先进程度、能源消费台账的完整性、示范带动效果、企业经济实力和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三、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 请各市于8月10日前完成本市节能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筛选和审查工作,上报申报企业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国家文件附件2),并要求申报企业整理好近年(1年以上)能源消费台账等资料备查。
2.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对申报企业开展核查,8月15日前核查结束。
3.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核查结果,通知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现场审核报告(节能量审核单位编制)。
4. 8月25日前,请各市上报项目申报文件及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与现场审核报告合并装订成册,一式4份,并电子版),同时上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导出软件,逾期不予受理。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上一篇:专业代理申报2006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
下一篇:代理申报2012年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