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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1-3-22 10:36:2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定于2011年10月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颂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中国优秀国粹艺术,展示广大书画爱好者的艺术风范。

    二、征稿对象:

    委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干部职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书画摄影爱好者。

    三、类别及奖项设置:

    类别:书法(软笔、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国画、油画、版画等)及摄影作品。

    奖项设置: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发给本人奖杯、证书和获奖作品集。优秀奖获得者,发给本人证书和获奖作品集。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

    四、评审办法:

    评委会由全国书画、摄影界名家组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各个奖项。

    五、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以歌颂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歌颂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

    (二)规格要求:1、书画作品以4—6尺为准,竖式为主。摄影作品以8吋样片为宜,数码照片(JPG格式,应保留原始数据)同时提供光盘或发送至:yichangliang8888@163.com。每个参赛者可提交作品1—3件(无需装裱),一律原作,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稿。 2、作品和照片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注明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3、每人可参加多项投稿,无需交纳参赛费。

    六、征稿时间:

    2011年3月28日至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获奖待遇:

    1、获奖者名单将在有关报刊公布。

    2、获奖作品将编辑精致作品集。

    联系方式:010-58090926(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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