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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3-5-26 14:39:1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日前,我部提出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7日正式发布,拟于2023年7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各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受理的海域使用申请,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相关要求编制。
  二、自2023年7月1日起,已通过用海预审的海域使用项目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已过有效期,在后续办理用海手续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相关要求予以修改完善。
  三、2023年7月1日《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实施后,《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导则的通知》(国海发〔2010〕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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