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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认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最高可获得专项资金4000万元!!!
添加时间:2023-4-24 10:00:5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根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方式,分两年安排,单个示范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 4000 万元。
其中,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 2000 万元;第二年安排与否、安排规模将视第一年项目建设成效、相关评价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指标动态监测和综合打分等方式,按照奖优惩劣的原则统筹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专项资金仅支持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认定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建设。
主要支持范围是:示范园内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水电路、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保鲜、检验检测、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
目前国家已经公布了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主要有:
1、2019年2月,根据七部门关于印发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认定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http://www.gov.cn/xinwen/2019-02/04/content_5363834.htm
2、2020年9月,根据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同意将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15/content_5543574.htm
3、2021年3月,根据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同意将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6个单位创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18008
上述三批被认定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企业,如有示范园内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水电路、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保鲜、检验检测、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项目。可积极申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最高可补贴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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