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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和验收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23-4-17 10:32:4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近年来,财政部每年安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上百亿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大力资金支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主要由大气、水、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四个部分组成。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如何申报?如何进行项目变更?项目验收内容有哪些?
我公司梳理了以下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和验收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
1、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企业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入库材料按指南要求执行,一般包括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同项目类别稍有差异。
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的详细内容按指南要求执行,其中投资估算部分要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理由,没有定额标准的,可以通过比价和询价等方式确定,入库审核时一般有工程造价预算专业和财务管理方面专家对其进行审核。
2、项目实施过程如何进行申请变更管理❓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地点、承担单位、建设工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调整申请,并提交有关调整说明文件,经生态环境部确认后予以调整。发生重大调整的项目应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需重新履行报批程序的应提交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资金验收程序有哪些❓
项目验收程序一般为负责组织验收的部门或单位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项目核查和验收。项目验收专家组由熟悉环保、土壤、土建、工程造价预算等专业技术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请验收前,相关技术成果文件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要求的,应按指南规定通过评审。工程类项目申请验收前,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质量进行核验,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并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项目资金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完成情况包括核实项目实施内容、规模、绩效目标、标准、质量、完成时间等是否符合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文件、批复文件等要求,相关技术成果文件是否按规定通过评审,工程类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及资金结算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核实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包括资金支出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财务决算、财务审计报告等。
4、结余政府补助资金如何管理❓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发生结余结转的,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调整申请,并提交有关调整说明文件,经生态环境部确认后予以调整。结余结转资金的收回以及资金使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已分配到部门(或企业)的结转结余资金,由该部门(或企业)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在年度终了后90日内收回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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