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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干货铺|浅谈节能审查手续
添加时间:2023-4-10 14:55:4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节能审查手续在国家专项申报中属于一票否决项。今天就谈谈节能审查手续。
节能审查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能评”,是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办法提出单个项目: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的改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其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应对项目能源利用、节能措施和能效水平等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对已经实施区域节能审查各类开发区、新区范围内的项目,除应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审查的,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标准煤是单位名称,由相关办法可知,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合计1000吨标准煤为界线,超过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则需办理节能审查,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对于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目前目录未更新。参考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通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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