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0]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2]385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的受理评审工作。经向委纪检报备、第三方初审、专家评审、信用审查和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等程序,初步提出了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理由、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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