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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

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8-8 11:13:4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部署要求,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支撑“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建设,以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为引领,科学谋划、合理布局2023年度各类科技计划,现就开展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征集2023年度辽宁省重点专项科技创新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要,针对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关键技术和产品、国际科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重要标准研发,加快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卡脖子”难题,可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贤能。 

  2.征集2023年度辽宁省中央引导地方专项科技创新需求。围绕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4个方面(详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征集科技创新项目,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3.征集2023年度原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需求。着力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围绕我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征集科技创新性强、技术关联度高、产业带动性大、影响辐射面广且具备产业化推广应用条件,通过后续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可转化为适合大规模生产需要的关键技术等科技成果。 

  二、填报要求 

  1.填报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指南申报”模块,点击“新增指南”菜单,重点专项、中央引导地方专项填报《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表》,成果本地转化填报《2023年度辽宁省原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需求征集表》,并提交至初审单位审核。 

  2.需求征集功能即日起正式开通并面向社会常年开放,实施动态管理、持续完善,各单位可结合科技创新需求实际随时进行填报。省科技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的安排部署,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初审单位对申报的创新需求进行审核推荐,作为后续谋划各类计划的重要参考。 

  3.本轮需求征集截取时间至2022年8月17日,初审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无限项要求。各初审单位须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与相应的推荐项目清单(系统导出带二维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上传至信息平台系统。省科技厅将对推荐入库的创新需求进行梳理凝练,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为布局2023年度各类科技计划做好准备。 

  4.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将申报通知发送至各科研人员,广泛发动有关单位积极填报。各市科技局要确保通知到本地区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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