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越秀区发展改革局、南沙区发展改革局,市机场投资建设集团、广州交通大学(筹):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1〕1597号)转去,本批下达计划涉及我市4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60万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20〕30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促进前期工作科学开展,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专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1〕1597号).ti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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