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信息消费示
范城市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拟认定肃宁县等3个县(市)区为河北省第二批省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廊坊博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博联智慧安防体验中心”等10家体验中心为第四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8月2日
联系电话:0311-87908723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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