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对第二批拟认定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6月28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0311-85891859
附件:第二批拟认定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名单.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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