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提前下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1208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验收、网上公示等环节,我局确定了我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一批)计划(见附件1),获得专项资金扶持3个项目共672.9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方向2个项目,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1个项目,均为已完工项目。专项资金将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各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拨款申请报告(见附件2)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5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处)办理拨款手续。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请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有关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
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一批)计划表.xlsx
2.资金拨付申请报告.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敬府,联系电话:8312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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