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广东

广东

关于组织征集和更新《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0-15 11:02:3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国企,省级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0﹞1052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征集和更新我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目录更新


  (一)征集范围。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数据中心、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目录更新。针对《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9年本)(附件4)中有变化的相关技术、设备(产品),补充完善相关情况,增加典型案例及更新相关能效指标等内容。


  二、申报主体及方式


  (一)申报主体。包括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技术研发单位,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等单位,上述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后,将相关推荐文件、《重点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及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省能源局。省属国企可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能源局。


  三、有关要求


  (一)征集及更新要求。一是推荐技术、设备(产品)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技术鉴定或具有检测认证资质机构证明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推广潜力较大,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推荐技术应具备典型案例佐证并提供用户验收相关证明,在提升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单位、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整体能效中作用突出的优先;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完成单位GDP能耗等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作用突出的优先。三是《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19年本)中涉及的节能技术、设备(产品)如在全行业普及率达到50%以上,应移出推荐目录。


  (二)申报材料要求。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申报单位应编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目录更新申报单位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每项技术需单独提交纸质版申请报告。


  (三)申报时间要求。申报材料需在10月2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

  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纳入《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0年本)》技术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社会公布,并择优向国家推荐。


中企讯-------专业学习政策十五年,专注为:  

科技型企业、传统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企业、文化企业申请政策扶持资金;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申请,专利无效、商标无效、国际专利、国际商标。  
     咨询热线:13601242728/18121133633




上一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兴蒙”行动与内蒙古联合创新需求征集通知
下一篇:申报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