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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市级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9-25 16:04:1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推动高耗能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实现能效赶超,按照《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2016—2020年)》(渝经信发〔2015〕87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市级“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总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2020年度我市遴选范围是燃煤火力发电、水泥、制浆造纸、烧结墙体材料等4个行业,每个行业遴选不超过3家企业(机组或生产线)为2020年度重庆市“能效领跑者”。


   二、入围条件


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二)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三)年能源消费量满足燃煤火力发电行业10万吨标准煤以上、水泥行业5万吨标准煤以上、制浆造纸行业5000吨标准煤以上、烧结墙体材料行业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申报企业应提供2018、2019年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向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二)组织评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报告报送我委(节能处),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我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2020年度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候选名单。


(三)公示和发布。我委将在门户网站对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候选对象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重庆市“能效领跑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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