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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8-18 17:42:2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2021年免税资格申请工作

      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请于9月4日前提交《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要求见附件1),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

二、免税资格复核工作

      对于已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的免税资格每3年集中进行一次复核。2020年已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请于9月4日前提交《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复核报告》(要求见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对于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中执行年限为“2020年”的企业无需再提交复核报告。

三、再次征集《目录》修订意见

      针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涉及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提出增加、删除或调整的意见建议。请认真梳理生产重大技术装备确需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等情况,撰写《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建议报告》(要求见附件3),并于9月4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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