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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6-4 15:24:2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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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8〕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条件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杭经信计财〔2019〕66号)文件规定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在杭医疗机构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型及范围

      按照《实施意见》重点扶持内容,申报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一项所对应的项目。

      2.生物医药研发服务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二项所对应的项目。

      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三项所对应的项目。

      4.新药研发新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项目、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通过美国FDA制剂认证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四项所对应的项目。

      5.首次获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市产业化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五项所对应的项目。

      6.首台(套)医疗设备应用项目。指与《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六款第六项所对应的项目。

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含投资或收入额计算周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规范

      项目申报以自愿为原则,企业的申报资料应对项目情况如实进行陈述,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中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1.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资料:(表式见附件1-4)

      1)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2)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报告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分项申报资料一览表

      2. 项目审计由市经信局统一组织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

      3.项目专家评审材料由项目单位根据评审通知要求另行自带。

      4.格式规范。纸质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形式),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5.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上传申报资料(附件1-4)。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附件1-4)于2020年6月20日前一式四份提交至区经信局1238王纪赟处,电子稿件(附件1-4,文档+PDF版;附件5文档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滨江区经信局,郑嘉宇13588358475,王纪赟81187996,电子邮件:435308028@qq.com。

      另附杭州市经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联系方式:王晓鸿、汪静,电话:85257102、8525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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