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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4-30 16:03:3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0〕68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为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我市范围内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可以提出申报。拟申报的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在首都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同时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二、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申报国家工业遗产依照属地原则,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主体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电子版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下载),经本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有关中央企业直接向集团公司总部提出申请。各区要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推荐数量超过2项(含)的,报送时请明确推荐顺序。

        请各区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至邮箱:bjsjxwkjc@163.com。

        联系电话:5557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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