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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

关于开展房山区2019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2-12 9:43:3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归口党(工)委、重点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培养一批青年人才助力房山发展,房山区委组织部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支持对象
  申报类别包括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支持对象为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青年人才,优先支持符合房山“三大战略”建设需要以及新材料、高端制造业等产业方向的人才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骨干和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房山区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
  (2)申报人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对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校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4)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2)中央、市属单位在房山区申报人员所申报项目应在房山区重点发展行业和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内,其专业成果已在房山区实施应用或与房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关联。
  (3)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着眼于解决房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人才工作集体项目
  1.申报单位为区属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资助项目方向应符合房山区区域发展定位和人才发展战略,体现人才工作的创新,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3.申报资助项目目标能突出申报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和主线,有助于解决制约人才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4.申报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工作有明确的规划和清晰的思路。领导班子重视,项目管理组织健全,工作计划严密,措施配套有力,分工责任明确,实施方案可行。
  5.各单位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集体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评选程序及方式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评选程序包括项目申报、党(工)委推荐、项目评审、公示审定等环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归口党(工)委、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中央、市属驻区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一)网上申请及审核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团队和单位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房山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rcpt.bjfsh.gov.cn),在“2019年度房山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具体填报流程及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至所属党(工)委。
  1.申请。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由申请人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申请表。
  应于2019年12月1日之前结题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需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结题。
  个人和团队网上填写新申请及结题信息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
  2.审核。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新申请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
  所在单位将初审合格信息逐级提交到归口党(工)委进行复审,复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9日。
  (二)党(工)委推荐
  各党(工)委负责对所属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及排序后报区委组织部。
  (三)项目评审
  根据个人所处领域和项目类别,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通讯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审定
  在拟资助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所在单位对公示期内的反映意见进行核查。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房山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电子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打印生成。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报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项目应在通讯评审通过后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后逐级汇总到各主管党(工)委,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项目申报材料
  已获得资助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
  2.《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
  3.《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结题信息表》。
  4.《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表》。
  以上材料均需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逐级汇总到各主管党(工)委。
  (三)各主管党(工)委需提交的材料
  各主管党(工)委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2019年房山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加盖公章后与结题信息表一同于2020年1月9日前报送至区委组织部。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尧尧 闫文强 杨奕忱
  联系电话:89350395 89352598
  地址:房山区委组织部人才科(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区政府大楼821房间)。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1860、61137688(北大软件)。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bjfsh.gov.cn/)、房山组工网(http://zzb.bjfsh.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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