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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

征集2019年度东城区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公告
添加时间:2019-11-12 16:02:3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为促进东城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出版、区块链等领域企业发展,根据《东城区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东城区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相关说明

1、申报主体须为工商、税务、统计在东城区规模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3、政策执行中企业每年享受的政府扶持资金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区财力贡献额,同一家企业在同一年获得过东城区其他区级政府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可重复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从优选择。

二、征集时间

2019年11月08日--11月22日

三、支持的范围、支持额度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新认定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奖励

1、支持范围

对2017年1月1日后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且研究方向需属于信息服务业范围内的,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根据相关部门授牌或认定文件等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2)2019年度北京诚信商家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详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7)相关部门授牌或认定文件;

(二)企业入围榜单奖励

1、支持范围

对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入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的企业(不重复计算),给予资金奖励。

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须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

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须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的2017、2018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数据,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最终核定的。

2、支持额度

根据相关部门授牌或认定文件等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资金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2)2019年度北京诚信商家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详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7)相关部门授牌或认定文件;

(三)企业营收突破奖励

1、支持范围

对2017年1月1日以后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根据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2)2019年度北京诚信商家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详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四)新设立、新迁入企业营收奖励

1、支持范围

对2017年1月1日后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且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根据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给予以下资金奖励:

(1)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企业在东城区内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2)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企业在东城区内的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10亿元以下(不含1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至200万元:

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不含5亿元)的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

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含5亿元),8亿元以下(不含8亿元)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

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含8亿元),10亿元以下(不含10亿元)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

(3)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企业在东城区内的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2)2019年度北京诚信商家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详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五)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房租补贴

1、支持范围

对2017年1月1日后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

2、支持额度

根据该企业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财务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对已发生房租给予资金补贴,第1年补贴年度已发生房租的30%,第2年补贴年度已发生房租的20%,第3年补贴年度已发生房租的10%,最高补贴租用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2)2019年度北京诚信商家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详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房租银行支付凭证、发票;

(6)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

(7)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六)企业持续发展奖励

1、支持范围

对东城区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该企业注册日期须在2016年1月1日前,且营收与持续营收增速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根据该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给予以下资金奖励:

(1)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连续两年增长达到15%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资金奖励。

(2)对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10亿元以下(不含10亿元),且连续两年增长达到2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3)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且连续两年增长达到3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2)2019年度北京诚信商家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详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2016、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七)信息服务业企业楼宇奖励

1、支持范围

对上一年度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且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面积占可租用面积70%以上(扣除商业配套及物业服务)的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给予资金奖励。

2、支持额度

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3、申报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2)2019年度北京诚信商家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详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相关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6)入驻信息服务业企业名单、企业租用面积表、企业租赁合同或协议、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

(8)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四、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一)编报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三)虚假承诺;

(四)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五)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逾期未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的;

(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或项目;

(九)企业执行“一事一议”合作协议不适用本政策。

五、申报材料的提交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在区科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相关申报材料模板,认真填写;

(二)所有申报材料(一套,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9年11月22日15:30前报送至区科信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7层702室),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材料1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必须严格一致,如发生不一致情况,以纸质材料为准;

2、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 A4规格胶订,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3、电子版需提供光盘一张提交;

4、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六、申报纪律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列入东城区企业不良信用名录内。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67075772

第三方评审管理平台:王运泽、刘洁

联系电话:18612317729、13811221430

八、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登陆区科信局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和表格;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区科信局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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